一、依本校115年1月30日第5次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辦理。
二、錄取人員:
(一)代理教師A-實缺1名(擔任科任教師):正取-陳○羽。(本項缺額已滿,不再辦理招考)
三、請正取人員於115年1月30日(五)下午14時30分至15時30分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,並攜帶以下證件,未依限報到者,取消錄取資格。
(1)繳交郵局帳戶封面影本、2吋照相片電子檔。
(2)眷屬如有需加健保者亦請檢附相關證件。
(3)如曾有桃園市代理教師敘薪有案之敘薪通知書,請攜帶正本以利後續辦理敘薪事宜。
(4)115年2月28日前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(需有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)及自行向警察機關申請之刑事警察記錄表。(遇假日可順延至第一個上班日繳交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