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本校115年7月14日第16次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辦理。
二、錄取人員:
(一)代理教師A-實缺1名(擔任級任教師):正取-魏○薇
(二)代理教師C-實缺1名(商借教師、工作地點-桃園市政府教育局):正取:謝○祐
(三)代理教師D-實缺1名(商借教師、工作地點-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)正取:李○月
(四)代理教師E-合理虛缺-預估缺1名(擔任科任教師、兼任學務協行人員)正取:陳○堯
(五)代理教師F-合理虛缺-預估缺1名(擔任科任教師、兼任教務協行人員)正取:林○珊
(六)代理教師G-合理虛缺-預估缺1名(擔任閩南語科任教師)正取:賴○君
(七)代理教師H-實缺1名(增置餘額缺、擔任雙語科任教師)正取:李○葴
三、尚餘缺額如下,預計於7月15日辦理第4次招考:
(一)代理教師B-實缺-退休預估缺1名(擔任級任教師)。
(二)代理教師I-實缺1名(擔任特殊教育-不分類巡迴班教師)
(三)代理教師J-虛缺1名(擔任雙語科任教師)
四、請正取人員於115年7月14日(二)下午16時至17時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,並攜帶以下證件,未依限報到者,取消錄取資格。
(1)繳交郵局帳戶封面影本、2吋照相片電子檔。
(2)眷屬如有需加健保者亦請檢附相關證件。
(3)115年8月10日前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(需有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)及自行向警察機關申請之刑事警察記錄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