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一、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5 年6 月12 日桃教特字第1150054450 號
函辦理。
二、本校115 學年度國小資源班「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服務方案」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於115 年8 月10 日上午9 時35 分辦理完畢,
正取人員:蔡○穎、陳○棻2 名。
備取人員:許○婷1 名
三、請正取人員於115 年8 月12 日(三)上午9 時攜帶身分證和私章及郵局存簿影本至輔導室辦理報到,體檢表和良民證請於開學一週內交齊,當日12 時前未報到則通知備取人員辦理報到。
四、如有疑義請洽本校特教組長王蕙華老師,電話:4635888分機617。